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二道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二道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8日
二道江区义务教育
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32号),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根据《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吉政教督委办字〔2014〕3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宗旨,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加强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校际间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目标
所有学校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县域内校际间校园校舍、仪器设备、图书配置基本均衡;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提高;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师数量足够,结构合理;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推进和保障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趋于完善。
三、主要任务
确保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四、评估验收的项目和标准
(一)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为依据,以《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为内容,以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为目的,认真开展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工作,满足《评估项目与标准》的指标要求。
(二)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办学条件和教育配置为重点,认真做好生均教育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佐证材料及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满足义务教育校际间教育资源基本均衡状况的督导评估要求。
(三)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以《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为依据(见附件3),自查自评本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
(四)公众满意度。以《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学生家长为主要对象,通过一定方式在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中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
调查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情况、区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教师队伍的差距、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明确调查范围和对象,确定基本形式和操作流程。落实人员职责,保证满意度调查的实际效果,调查结果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的重要参考。
五、评估验收职责落实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是在区政府领导下,由教育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
政府办:负责批复和下发政府层面的文件,负责调度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教育局落实好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层面的工作汇报,按教育局迎检工作时限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财政局:负责协同教育局做好全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在教育局的指导下,认真撰写财政局在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人社局:负责协同教育局做好全区教师编制落实等相关工作,在教育局指导下,认真撰写人社局在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发改局:负责协同教育局落实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在教育局指导下,认真撰写发改局在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政府: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切实完成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收尾工作。按照《二道江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教育局:负责“迎检工作”过程管理和技术层面的指导,负责汇总全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自评报告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切实落实好全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自评自查验收工作。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31日)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自评阶段。由区教育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参与共同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操作,实施标准化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20日)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初评阶段和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操作阶段。一是由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二是涉教部门、各中小学校、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项目于标准体系》中C级指标要求,落实满足指标要求的实证性材料。
第三阶段(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10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复核阶段。
第四阶段(2014年5月11日—2014年5月31日)整改阶段。依据市督导评估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五阶段(2014年6月-7月)接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阶段。
第六阶段(2014年8月—2014年9月)完善阶段。针对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检查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为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工作做好准备。
第七阶段(2014年10月—11月)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认定阶段。
七、工作要求
今年接受国家认定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是区政府2014年百项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于大军 区长
副组长:杜金平 副区长
组 员:成永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润田 区发改局局长
丛培荣 区教育局局长
贾志梅 区财政局局长
王明杰 区人社局局长
杨兴龙 二道江乡乡长
梁众荀 五道江镇镇长
栗 伟 鸭园镇党委副书记
孙相金 铁厂镇镇长
邴庆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玉玲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附件:1.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标准化建设
督导评估项目、标准与责任分工
2.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初中标准化
建设督导评估项目、标准与责任分工
3.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督导评估项目、标准与责任分工
4.二道江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