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二道江区主城区2020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道江区主城区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二道江区主城区2020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春节是二道江区主城区全面禁燃的第三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倡导文明新风尚,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化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化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禁燃区域
以《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化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明确的通化市区主城区和通化市区主城区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场所(二道江区辖区部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放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二道江区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禁燃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组 长:肖汉斌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春播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张成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彩 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李 鹏 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分局副局长
闫永强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贵福 市公安局二道江分局副局长
杨晓刚 区司法局副局长
贾玉岩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军 市市场监管局二道江分局副局长
刘志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国庆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二道江分局,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实施2020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通化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二)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社区巡防、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做好居民小区禁放宣传工作;并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日常和节假期间的禁放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三)区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对“违禁”案事件进行查处,组织销毁、处置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停止发放市区主城区零售摊位经营许可证,妥善处置主城区库房内未销售的烟花爆竹。
(五)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江分局:负责做好对单位和个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销售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停止发放主城区销售烟花爆竹营业执照。
(七)区卫健局:负责收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具体燃放地点);负责各医院特殊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八)区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运用城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禁放宣传工作。
(九)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区商务局: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批发市场、宾馆和酒店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宾馆、酒店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十二)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分局:负责密切关注两节期间(春节、元宵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收集、分析、上报数据。
(十三)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操作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区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组织辖区内公安、应急、城市管理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管理责任。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各项工作规定,积极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加强教育引导,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使市民严格遵守通化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持禁燃工作良好局面。
(二)加强联动防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全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经营等情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完善联动机制,健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制,形成合力、监管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禁燃禁放宣传氛围,坚持把宣传贯穿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过程,通过发放禁燃禁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以及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让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家喻户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燃工作。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