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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220503013584308W/2020-05850 |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13日 |
| 标 题: |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江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暨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通二区政办发〔2020〕10号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3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03013584308W/2020-05850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13日 |
| 标 题: |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江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暨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通二区政办发〔2020〕1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3日 |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二道江区“四好农村路”建设
暨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道江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暨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稿)》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文件公开发布)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道江区“四好农村路”建设
暨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2020年修订稿)
农村公路是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共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向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改善提高路域环境,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5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请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补短板、强管养、提服务、促发展,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交通运输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先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使农村公路成为助力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民生路,成为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民心路。
(二)基本原则
要坚持以目标、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农村公路从大规模建设向重点建设内容转变,从注重数量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转变。
——坚持区级统筹,乡(镇)负责落实的原则。全区农村道路由区级统筹组织建设与管理,落实县道区管、乡村路乡(镇)统一负责的责任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及社会群团组织的力量,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和“路长制”的全面实施。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决策,分步实施的原则。农村公路建设要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典型引导,加大重点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全面强化农村公路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
——坚持整合资源,全力攻坚原则。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维修养护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聚焦突出矛盾和问题,区分县、乡、村级公路不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科学把握养护对策和养护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农村道路建设与管养攻坚战,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和“路长制”的全面实施。
——坚持分级管理、责权统一。全面落实“路长制”,进一步明确县道、乡道、村道建设管理与维修养护任务,全面强化农村道路建设管理与运行维养管理。
二、实施范围和重点目标
(一)实施范围
1.鹤大线G201国道(北线公路):以乡(镇)、村为单位划分路段。
2.石通线S205省道(南线公路):以乡(镇)、村为单位划分路段。
3.X088县道(鸭热线):以乡(镇)、村为单位划分路段。
4.15条乡道:以乡(镇)、村为单位划分路段。
5.70条村道:以乡(镇)、村为单位划分路段。
6.镇、村内其他道路(巷道):以村为单位落实至上一级主路范围。
上述实施范围含各条道路上的桥涵等附属设施工程。今后新增道路依据道路等级划入相应的管理范畴。
(二)重点目标
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路长制”;至2019年底前,完成1条“四好农村路”示范道路建设,后续年度逐步全面铺开“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建设;到2020年,全面落实“路长制”常态化运行机制。确保完成通乡、通村破损老旧路维修改造和贫困村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两个目标。基本形成“公路大家建、建好大家管、管好大家用”的良好格局。
——农村公路建设。确保2018年实现贫困村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目标,至2020年再改造通乡、通村破损老旧路总里程16.5公里,改造率达到95%;完成危桥改造4座,既有危桥维修改造率达到100%;基本完成县、乡公路隐患路段全面整治任务。
——农村公路管理。2018年10月份开始全面推行“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至2019年,乡(镇)级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全区爱路护路乡(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护举报奖励机制;在全区范围内以乡(镇)、村为单位开展道路与路旁庭院整洁美丽评比活动,宣传和奖励文明用路、全员护路和庭院整洁行为,强化全民爱路护路意识;实施村级公路专管员制度,实现各级公路的常态化日常巡查管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和专管员薪酬纳入同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至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全力整治穿越城镇、村庄的道路,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全力打击道路交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规范增强区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能,提升道路行政执法与建设管理能力水平。
——农村公路养护。突出“路线安全、路况优良、路面整洁、边沟畅通、路容绿美”,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至2020年,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县、乡、村级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全力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确保大中修及时有效;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总比例不低于75%;县道、乡道、村道绿化美化率分别达到95%、90%、85%;倡导结合沿线地形地貌,因地制宜美化、绿化,努力打造带状公园式农村公路环境。
——农村公路运营。突出“服务于便捷出行、休闲旅游、物流、农业,服务于乡村振兴”。全区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及以上标准;重点突出旅游路线、产业路线、开发区路线建设与运营管理,全面促进农业农村和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路,切实发挥保障发展作用
牢固树立高品质建设就是最好养护的理念,按照“先近后远、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重点村屯、重点路线、重点路段,努力打通农村交通运输“最后一公里”。
1.全力建设“幸福小康路”。加快实施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工程,优先保障贫困村交通扶贫脱贫项目,确保2019年完成贫困村的重点自然屯通硬化路托底目标。
2.持续实施“特色致富路”。推动农村公路为发展旅游、集聚人流、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条件。重点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新改建,实现重点工业园区、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AAA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有等级公路连接,农村物流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对外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3.精心打造“平安放心路”。坚决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四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加快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建设,全力解除急弯陡坡、临水临厓、穿越村镇和学校、平面交叉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强化农村公路维修养护,切实保障农村公路路况良好和通行安全。
4.积极创建“绿色品质路”。以“畅、安、绿、美”为重点,注重农村公路功能完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旅游、客货运输等需求,配套设置服务区、候车亭、休憩站、特色公交站点、停车港湾、健身步道等服务配套设施,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注重绿色环保,加强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湿地生态、野生动物等保护,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注重资源节约,新改建公路要少占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地产材料,推广废旧材料再生循环利用。
(二)管理好农村路,全面构建高效管理体系
按照“健全管理体制,加强依法治路,创新监管机制,强化质量监督,严格督导考评”的要求,突出构建“五个体系”。
5.构建行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争取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全面发挥对农村公路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规范设置区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履行农村公路管理职能;乡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专门管理机构,完善村民委员会议事机制,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实施管理。全面推行“路长制”,区级和乡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各级路长对所管辖农村公路负总责。区、乡级政府通过制定本辖区“路长制”实施细则,指导村民委员会形成“路长制”工作机制,并通过在路侧设置公示牌公示路长等方式对社会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制度体系,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建设。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事权和责任,推行谁的责任区谁管理的执法模式,建立区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专管员的路政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依法推进做好公路用地确权工作。
7.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和公路保护举报奖励机制。大力宣传和倡导群众监督行为,建立起全社会监督保护农村公路的浓厚爱路护路氛围;建立和完善公路保护举报奖励机制,能够及时举报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行为、不文明用路行为等,查实后对于举报人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同时严厉惩处当事人,明确由当事人承担清理、修补、修复责任和费用,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具体的奖励与惩处办法依法依规另行明确。
8.构建智能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和农村公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农村公路区级智能监管平台,动态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空间信息库。开发应用手机APP,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传、及时解决,实现对管养道路的动态监管。
9.构建质量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充分发挥市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作用,明确质量监管职责、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项目(中修、大修和新改建项目)保修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区级和乡级公路保修期为3年,村级公路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施工单位不能修复的,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修复,修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加强常规检查和综合督察,加大抽查频率,保证工程质量。
10.构建督导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区对乡(镇)、乡(镇)对村的体系。加大督导考核评价工作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工作纳入区、乡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出台全区“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督导考核办法,重点对“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实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并建立考评结果与计划项目、奖补资金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养护好农村路,巩固农村公路发展成果
按照“区级统筹、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着力抓好“六项工作”。
11.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区、乡级政府按照政府投资为主、多元筹资为辅的原则广泛筹集资金。明确县路区养,乡路乡养,村路乡、村养,区级择优补贴的运行管理与养护责任体系,除其他公路上的桥涵按照养护主体负责运行管理和养护外,跨浑江干流的五道江大桥、鸭园大桥、西热大桥由区公路交通部门管理,桦树大桥、长胜大桥由区政府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管理。全区实行当年底确定下年度养护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制度,根据道路隶属关系确定维修养护资金分摊额度,由区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统筹指导使用。
12.推进养护模式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形式,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向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专业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对小修、中修、大修养护工程等专业性工作,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化队伍承担;对日常保洁、疏通排水系统、路缘石修理、路边树及花草的抚育、施肥等专业性不强的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非专业队伍,或者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吸纳沿线群众和家庭参与等方式进行管护。要不断提升养护质量和效率,提高养护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
13.全面完成旧路改造。要确保完成通乡、通村的破损老旧路维修改造任务,统筹推进其他破损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县、乡、村路大修与维修改造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努力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或补助资金,明确配套类资金分摊方案,由区、乡、村协同完成维修改造任务。重点支持破损老旧路“白改黑”工程(老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要集中资金、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破损老旧路维修改造,让建成时间较早、破损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的路段及早恢复使用功能,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
14.切实加强预防养护。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加强路况巡查和公路桥涵隧道检测评价,积极推广智能化快速检测技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修补任务;强化路面小修保养,做到破损块、裂缝、坑槽和啃边及时修补,避免小病害变成大病害;要加强农村公路跨越(下穿)铁路和其他公路路段的养护管理,确保交叉工程安全运行。
15.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及村级组织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抓好农村公路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公路安防设施检查,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发生自然灾害、极端气象等情况时,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并更新相关设施,确保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加快危险路段隐患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危桥重建、险桥维修加固和有路无桥的桥梁建设。全力做好路面路肩排水和清雪除冰工作,确保农村公路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16.全面整治道路环境。区级公路、农业、环保、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公安、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道路管理范围内的“十乱”治理,全面清理道路管理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等,疏通边沟等排水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公路沿线绿化美化。要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畅通、无淤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逐步实现路田分离、路宅分离,新建公路在建设期即做到路田分离和路宅分离。
(四)运营好农村路,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运输优势,加快构建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格局,提升农村物流节点服务功能,突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农村客运融合、农村客运与货运物流融合、交通与各产业融合的“三个融合”,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7.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农村客运融合发展。推进城市公交线网向周边乡(镇)和村屯延伸,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提高农村客运班线通达率。以客运班线、公交班线和农村客运站为载体,推动小件快运业务发展。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确保运输安全。
18.推进农村客运与货运物流融合发展。加强农村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人口密集、客货流通需求旺盛的乡(镇)新建农村客货综合服务站或实施客货同站改造。统一农村物流节点标识,推进县、乡、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客运与农村物流融合发展。
19.推进交通与各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公路与旅游景区有效衔接,引导客运、物流经营者在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乡村旅游集聚区设立客货服务站点,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农村新产业发展。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与农业产业园、经济带、工业园、开发区等产业充分融合,推进交通运输、邮政、农业、供销、商务等部门资源整合,逐步构建“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升农村运输服务水平。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四好农村路”组织体系
组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兼任。(详见附件1)
2、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构建覆盖区、乡(镇)、村的农村公路三级路长管理组织体系。全区总路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路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区长担任,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区长划分乡(镇)担任;乡(镇)级总路长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镇)级路长由乡(镇)级副职领导划分村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各乡(镇)组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立相应的办公室及公路监督员,各村安排农村公路专管员。(详见附件2)
3.“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实行“路长制”成员单位
本区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推行“路长制”相关的部门为区本级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及“路长制”成员均由各单位和部门以及乡(镇)主要领导组成。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大队、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审计局、经济开发区18个部门,以及二道江乡、五道江镇、鸭园镇、铁厂镇。各成员单位均要明确1名股级干部为具体工作联络员。
4.“路长制”办公室机构
组建二道江区“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挂“通化市二道江区“路长制”办公室”牌子,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3人。其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调剂1人,区政府调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岗位1人,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1人。
(二)工作职责
1.“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路长制”总路长、副总路长职责
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路长制”全面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本地“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解决重大问题;协调督导本级路长、下级路长及相关成员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2.各级路长职责
各级路长负责领导分工的道路建设、管理、保护与维修养护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美化绿化工程等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对破坏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案件的处理,协调组织开展 “道路十乱”问题治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3.区级“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推行“路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区级“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及“路长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及推行“路长制”的总体协调工作。负责会同“路长制”办公室做好各项督导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将区“路长制”办公室对乡(镇)以下级路长以及“路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报送区委。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协调推进与公路交通有关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协调优化公路交通项目审批流程。
(3)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破坏道路交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4)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区本级应承担的道路交通管理、道路维修养护、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负责协调争取上级相关的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并监督相关资金的使用。
(5)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维护,城市道路美化绿化,城市道路卫生保洁管理等工作,确保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管理与推进“四好农村路”同步。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做好推进“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建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
(7)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协调做好推进“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建设涉及占地用地、公路用地确权、路产路权涉及土地、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土地规划等工作;负责协调农村公路沿线管理范围涉及矿山企业相关问题的处理。
(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厕所改造;负责做好农村道路建设涉及规划选址事项。
(9)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做好推进“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建设涉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沿线管理范围涉及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监管。
(10)区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查处机动车遗洒、飘散载运物以及驾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等道路交通整治相关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
(11)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总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总体协调“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推行“路长制”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县道日常维修养护,指导乡(镇)、村开展乡村道路维修养护;负责县道清雪除冰工作,指导乡(镇)、村开展乡村道路清雪除冰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负责与交警部门协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运行监管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公路确权工作和协调做好农村公路“三个融合”。
(1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公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源治理;负责完成农村公路沿线村屯围墙一体化建设;负责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管理范围涉及沿线农业生产用地问题的解决处理;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园区的农村公路规划,协调做好农村公路与农业产业联通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协调做好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建设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沿线树木更新采伐许可与规划设计工作;负责与公路交通部门协作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工作;负责打击公路沿线乱砍盗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各流域沿线农村公路临河路段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工作;协调做好农村公路临河、跨河建设项目涉及水利行业相关工作。
(1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农村公路沿线企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源治理,减少企业生产对道路整洁的影响;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管理范围涉及沿线企业问题的解决处理。
(14)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农村旅游线路规划,完善旅游线路配套设施,美化农村旅游线路,打造农村旅游精品路线。
(15)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做好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涉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16)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保护为中心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与保护教育活动。
(17)区审计局负责并组织对各级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推进实施“路长制”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
(18)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各类道路桥涵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开发区范围内“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推进“路长制”相关工作。
(19)四个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及推进“路长制”相关工作的全面落实。
4.区“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路长制”办公室职责
区“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路长制”办公室承担“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总路长及区级路长确定的事项。作为“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和“路长制”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牵头协调、具体组织落实“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相关工作,同时要对下级路长办和道路专管员队伍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做好“路长制”任务及路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查办等工作。负责道路专管员队伍的专业性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交通专业技术咨询及专业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推行“路长制”宣传工作。负责“路长制”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及发布工作。
“路长制”确定的日常巡查和道路信息反馈等工作由道路专管员负责分段具体完成。
各乡(镇)参照区级《实施方案》,相应完成本级《实施方案》编制,并组建本级“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办事机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路长办主任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明确本级领导小组组长、路长(要与区级“路长制”中确定的路长统一)及各项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级及以下“四好农村路”与“路长制”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乡(镇)级“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路长办公室建议与乡(镇)级乡建或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路长制”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管理和组织道路专管员队伍开展日常工作,组织业务培训等,道路专管员队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道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级“路长制”办公室报告,由乡(镇)级路长及时组织解决处理相关问题,重大问题乡(镇)级路长要及时向区级路长报告,由区级路长协调组织解决,以全方位保持道路清洁、畅通、安全,及时发现道路异常情况和违法行为并向区“路长制”办公室报告,由“路长制”办公室协调相关的行业执法机构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
根据本区实施“路长制”的实际情况,将全区道路(城区内市政道路除外)按村划分为国、省、县、乡、村五个级别划分路段,路长设置考虑按照区域、道路性质、区级政府和乡(镇)级领导干部配置情况划分。考量工作任务量、工作强度和区位条件,其具体设置道路专管员的数量由乡(镇)级路长办机构在本级实施方案中明确。
道路专管员队伍由各乡(镇)结合新农村日常保洁等工作,或由村两委干部组成,要确保专管员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其相应的薪酬支出由区政府和乡(镇)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解决,薪酬标准与构成方案另行明确。道路专管员队伍由各乡(镇)“路长制”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对农村公路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推进实施“路长制”工作作为事关民生的大事抓实抓好。区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路长制”责任体系,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工作。乡(镇)政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路长制”责任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四好农村路”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察的协同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实施的组织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各乡(镇)政府每年要向区政府报告推进实施“四好农村路”及“路长制”工作情况,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确保让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强化资金保障
农村公路发展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并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保障体制机制,建立以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为引导、区和乡(镇)政府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筹措为辅助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和相关资源开发权、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鼓励农民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护。
(四)强化规划先行
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工作,加强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形成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要维护规划的约束性和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和调整计划。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基础数据库及其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全方位动态管理。
(五)强化技术指导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服务工作。公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宣贯,制定符合我区农村公路特点的《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指南》,大力推广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指导和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六)强化示范引领
要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活动,推动建设省级、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路由区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评审,每年通过督导考评确定一批区级示范乡(镇),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予以表扬和给予财政以奖代补性奖励,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大中修工程。示范村由乡(镇)参照区级做法组织考评和奖励。具体考核评定和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七)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通过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培训讲座、专题宣传报道、深入村镇现场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要总结好、宣传好“四好农村路”和“路长制”在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全面小康、服务乡村振兴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的作用和典型事迹,为“四好农村路”健康可持续发展及“路长制”的全面推行和常态化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附件:1.二道江区“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二道江区推进实施“路长制”工作路长及相关责任
人名单
3.二道江区落实“路长制”统计表
4.二道江区公路交通图
附件1
二道江区“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焦文民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宋 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 辉 副区长
李春播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高 峰 副区长
田 亮 副区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润田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毕采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刚义 区财政局局长
张荣铭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承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梁 冰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杜蟢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宏任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矫礼华 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 涛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春雨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侯广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付 红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相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波 区审计局局长
陈立娟 区教育局局长
李柏华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泉锋 二道江乡乡长
李卓然 五道江镇镇长
王春生 鸭园镇镇长
铁厂镇镇长
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 任:田 亮 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矫礼华 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 主 任: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正胜 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如区政府、乡(镇)或部门领导调整,以领导职务变更后的人员为成员,除大范围调整外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文。乡(镇)级政府要及时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机构。
附件2
二道江区推进实施“路长制”工作
路长及相关责任人名单
一、区级总路长、副总路长
总 路 长 :焦文民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路长 :宋 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 辉 副区长
李春播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高 峰 副区长
田 亮 副区长
二、区级路长
1.鸭 园 镇:王 辉 副区长
2.五道江镇:李春播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3.铁 厂 镇:高 峰 副区长
4.二道江乡:田 亮 副区长
三、二道江区“路长制”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润田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毕采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刚义 区财政局局长
张荣铭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承君 区人社局局长
梁 冰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杜蟢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宏任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矫礼华 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陈春雨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侯广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付 红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相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波 区审计局局长
陈立娟 区教育局局长
李柏华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泉锋 二道江乡乡长
李卓然 五道江镇镇长
王春生 鸭园镇镇长
铁厂镇镇长
四、区“路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 任:田 亮 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矫礼华 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副 主 任: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正胜 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五、二道江区乡、村级路长名单
(一)二道江乡
总 路 长:李泉锋 二道江乡乡长
乡级路长:王 岩 二道江乡副乡长(三道江村)
屈成林 二道江乡副乡长(二道江村)
费 爽 二道江乡武装部部长(桃源村)
康鑫明 二道江乡纪委书记(桦树村)
张 楠 二道江乡政法委员(样子沟村)
村级路长:尹利杰 三道江村党支部书记
商国政 二道江村党支部书记
于卫宗 桃源村第一书记
李长征 桦树村党支部书记
顾振毅 样子沟村党支部书记
(二)鸭园镇
总 路 长:王春生 鸭园镇镇长
镇级路长:王春生 鸭园镇镇长(鸭园村)
杨茂春 鸭园镇人大主席(西热村)
梁 爽 鸭园镇党委副书记(东热村)
李 斌 鸭园镇党委副书记(二道沟村)
周启凡 鸭园镇政法委员(向阳村)
高宏刚 鸭园镇副镇长(四道江村)
宋娅娜 鸭园镇副镇长(头道沟村)
汪水明 鸭园镇副镇长(团结村)
村级路长:钟国志 鸭园村党支部书记
徐纯宝 向阳村党支部书记
何树林 东热村党支部书记
刘 丽 西热村党支部书记
于大勇 团结村党支部书记
李春青 四道江村党支部书记
李贵同 头道沟村党支部书记
张美英 二道沟村党支部书记
(三)五道江镇
总 路 长:李卓然 五道江镇镇长
镇级路长:吴佳龙 五道江镇副镇长(菇园村)
杜嘉斌 五道江镇副镇长(五道江村)
村级路长:赵 奎 菇园村党支部书记
张义洪 五道江村党支部书记
(四)铁厂镇
总 路 长: 铁厂镇镇长
镇级路长:谭德泳 铁厂镇副镇长(铁厂村)
王旭东 铁厂镇党委副书记(三道沟村)
徐天竹 铁厂镇副镇长(四道沟村)
村级路长:刘树德 铁厂村副主任
王庆祥 一心村党支部书记
胡 洋 三道沟村党支部书记
毛举国 四道沟村党支部书记
如各级路长及相关成员发生工作变动,请及时到“路长制”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不再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