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二道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通二区政发〔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二道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经2022年第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二道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发展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建立更加完备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吉政发〔2021〕26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深化科学健身内涵,扩大健身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全民健身标准化建设,发挥体育在健康生活方式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助力二道江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基本满足全区人民健身公共服务需求。各级体育社会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运动向纵深发展,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
(一)提高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增加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徒步、游泳、滑冰等项目的参与人数,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保证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
(二)提升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健康水平
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其中,改善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身体素质相关指标呈向好趋势。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逐年提升。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基本建成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体系,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深入开展经常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以上。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达到70%以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到2025年,完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实现乡(镇)全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建有智能化健身路径和设施,在有条件的场地建设滑冰场和滑雪场。
(五)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和深入
在开展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基础上,形成具有二道江区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全民健身百日行”“全民健身日”和冬季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提高大众冰雪运动项目普及率,打造大众冰雪项目精品赛事。开展好“三大球”、徒步、游泳、田径等赛事活动。
(六)促进冰雪、户外运动项目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依靠我区山地资源、冰雪优势,大力发展冰雪、户外、山地等健身运动项目。同时,引导体育器材、装备经营业向冰雪、户外、山地运动等方向集聚,拓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渠道,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引导体育消费成为人民群众消费新时尚。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传媒、场馆服务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保障能力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原则,推进我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广场等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构建百姓身边有设施、有组织、有活动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开发商要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实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区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区空置场所规划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到2025年,全区建成5个以上第二代健身路径、2个以上健身广场、1个以上体育公园、3条以上健身步道、4个以上笼式足球场、1个以上轮滑场或可移动自然冰场。
(二)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拓宽全民健身活动举办渠道和方式
探索高效智能的全民健身活动方式,将全民健身活动目录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交由协会和其它体育社会组织承办。以全民健身日、法定节假日等为节点,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登山、太极拳、徒步、乒乓球、自行车、滑冰等具有前沿、时尚和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培育和打造“健康徒步节”等全民健身活动品牌项目。定期举办各类人群的体育比赛和项目展演,让全民健身真正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三)注重青少年体育发展,深化体教融合
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健全支持学校体育课和课余训练办法,帮助每个青少年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和联动机制,构建更加完备的体教融合发展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四)推动职工体育广泛深入开展
切实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级职工体育协会、职工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开展对职工体育骨干的培训。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间操制度,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职工体育健身展示和竞赛活动。
(五)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
动员社会力量,加强老年体育设施建设,建立以老年活动设施为依托,社会文体活动中心为补充的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网络,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每年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趣味运动会、单项比赛或健身表演等活动。
(六)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服务志愿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七)深化健身与健康领域改革,推动体卫融合
积极推进落实我省《关于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意见》专项规划,加大健身与健康领域改革力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功能,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完善运动健康智能数据采集系统,逐步建立体卫融合健康服务站点。深化体医融合,推广智能化体质健康测定、健身咨询及制定运动处方等科学健身服务,统筹整合体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推进体医深度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机构等建立体卫融合的疾病管理和运动健康服务机制,推广集科学健身、心理调适、运动营养及伤病防护为一体的主动健康管理新模式,促进群众身心健康。推进康体结合和健卫一体,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创新健身指导和健身培训方式,让群众掌握科学健身方法和运动技能。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八)大力发展冰雪全民健身运动
推动我区冰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公园河湖等水域资源开辟天然滑冰场,积极利用城市空地、公共绿地人工浇筑滑冰场、冰球场、搭建可拆装滑冰场。营造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青少年冰雪运动的推广和普及,鼓励学校开展冰雪体育活动。
(九)进一步弘扬体育文化,营造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浓厚氛围
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体建立全民健身栏目,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科学健身素养。通过开办科学健身大讲堂、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通过树立“大体育”“大健康”文化观,努力培育体育健身文化,形成崇尚体育和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要建立并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全民健身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
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活动。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助捐赠,落实现有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加大对智库、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服务的购买比重。将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本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并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政策或资金扶持。对参与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和承办活动的社会资本创造方便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三)建立全民健身综合评价体系
根据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评价标准和要求,制定我区全民健身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相关的人、事、物进行立体评估,将评价、评估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各乡(镇)街落实“三纳入”要求,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全民健身志愿人员和群众健身带头人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健身指导活动,带动更多人群加入科学健身行列。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