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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3013584308W/2023-04995
分      类: 权责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标      题: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二道江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二区政办发〔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503013584308W/2023-04995 分      类: 权责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标      题: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二道江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二区政办发〔2023〕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二道江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通二区政办发〔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吉政办发〔2023〕9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的文件精神,在充分考虑乡(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和承接能力等实际情况基础上,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动态调整《二道江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依法依规确定下放乡(镇)街行政权力事项2项;委托乡(镇)街行政权力事项2项。赋权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持续跟踪乡(镇)街承接能力、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解决承接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件:二道江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3版)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件:

 

二道江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放权主体 事项名称 承接主体 放权方式 职权依据
1 区民政局(4项)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额较小的) 乡镇街 委托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9号)
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乡镇街 下放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9号)
3   特困人员认定 乡镇街 下放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9号)
4   临时救助金给付(救助金额较小的) 乡镇街 委托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