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事业和产业,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根据管理权限,履行主管行业领域的审核、审批和监管职能。
(二)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协调重要文化、体育、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加大对外宣传和旅游项目推介,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工作。
(三)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鼓励引导文化艺术研究,发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全区文化艺术的进步。
(四)负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管理区内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建设。
(六)管理全区文物事业,研究拟订文物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研究、宣传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区体育单项协会开展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九)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协助上级体育部门在我区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组织全区性体育竞赛,筹备组织参加各类比赛。指导体育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相关领域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一)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科室具体职责)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办督察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全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调度和保障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财务、人事等工作。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以及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二)文体科(旅游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策划、指导全区性文艺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演出和旅游节庆宣传推介活动。贯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三)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负责策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文体活动,指导和推动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宣传体育政策法规,参与配合省、市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培养体育专业人才、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骨干,并组织参加体育比赛;负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
(四)图书馆
负责收集、过滤、分类、编目、排架文献资料及图书资料数字化处理;负责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图书资源、场地、设备等服务;负责定期向社会、读者推荐优秀图书,为群众提供交流、研讨空间。
(五)文化馆
负责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本地民间优秀文化,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登记及申报工作;承办主管部门委托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配合乡(镇)文化站及各类群众自发组织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文艺骨干的培养、社会文艺团体的业务指导,带动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郑卓飞
通讯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钢城路68号
邮政编码:134003
联系电话:0435-3766716(部门办公室电话)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6:3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