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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区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1.真实、可靠原则。所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及时、准确原则。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决策信息、公示公告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
  3.服务群众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与政府和公众无关的虚假、无效、过时信息;不允许假借政务信息公开名义发布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广告宣传等非公共性信息。
  4.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主动公开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二、领导机构
  成立二道江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司法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政治处。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科室、司法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政务公开的监督与评议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科室、司法所负责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政务信息的发送、接收、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收集,以及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受理、答复等相关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政务公开专栏的信息保障工作。
  六、信息公开范围
  (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1. 局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2. 领导责任分工; 
  3. 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4.规划计划和年度计划;
  5.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6. 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不得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2.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3.涉及商业秘密的;
  4.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不当侵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七、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政务信息公开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二道江区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八、公开形式
  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二道江区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梁众荀 二道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志鹏 二道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金良 二道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瑛珣 二道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文杰 二道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孟祥宇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
     周  扬 社区矫正科科长          
     韩  洋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宋裕敏 东通化司法所负责人
     都兴帮 桃园司法所负责人
     刘庆华 二道江乡司法所负责人
     吴俊磊 鸭园司法所负责人
     刘岩松 铁厂司法所负责人
     栾宝峰 五道江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于文杰兼任,联络员贾鹏起。